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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年份:2009 
作者:玉 龙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共同家园,既是社会大家庭的细胞,又是社会建设的基石。构建和谐社会,要从建设和谐社区抓起。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的目标,牢固确立“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发展思路,坚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大力改善民生、努力服务群众,全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就,涌现出一批“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市(县)”,在构建和谐苏州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苏州经济社会建设快速发展,对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提出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和新要求。为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能力,笔者通过对苏州社区建设基本实践、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解决的对策和措施专题调研,更进一步地认识到:和谐社会的基础在社区,社区文明祥和,社会建设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

一 近年来城乡社区建设的主要特点

    苏州社区建设伴随着改革开放春风悄然兴起,顺应时代发展步伐加快推进,已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大体经历了成长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创建特色阶段(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和城乡一体化推进阶段(21世纪以来)。各时期、各阶段社区建设都有许多独到做法和鲜明的特色。总结近年来苏州城乡社区建设的基本实践,主要特点有“五新”:

    1.管理体制形成新格局。城市社区组织已由原先单一的党组织、居(村)委会向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发展,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社区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互联、互补、互动的工作格局,有效整合了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促进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回归,城乡社区建设更加充满活力。

    2.民主自治得到新拓展。基层民主选举不断向纵深推进。农村村委会由“两票直选”向“无候选人一票直选”发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市采用“无候选人一票直选”的村达781个,占选举村的69.2%。城镇社区居委会全面实行换届直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太仓市创立的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荣获“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各地积极推行社区民情恳谈会、民意听证会、民事协调会、民主评议会等新“四会”制度,探索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拓展和丰富了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各地村(居)务公开工作得到加强,普遍建立了以橱窗、网络、电子屏为主要形式的村(居)务公开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了及时公开。2008年,苏州还在全省地级市率先统一了村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3大类、56条内容。

    3.服务保障跃上新台阶。全市789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民政事务、救助减灾、养老优抚、就业保障、农业科技、卫生保健、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外来人口、家政商贸、维权保障等各项服务逐步建立,形成了以公共服务为主体、便民利民服务为基础、志愿互助服务为补充的城乡“一站式”社区服务网络。服务特色日趋明显,精心打造“虚拟养老院”、“邻里情”、“手拉手”、“金乡邻”、“好阿姨”、“太仓人家”等一大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居家养老、扶贫救助、家政服务等品牌,为弱势、特殊群体,“老苏州”、“新苏州”、“洋苏州”等各类人群提供了多样化服务。服务手段更趋多样,各地普遍构建了信息化社区服务网络和便民服务热线,广泛开展“情暖万家”志愿者活动,培育和发展一大批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市各类社区社会组织4408家,志愿者队伍近7000支,达19万余人。

    4.农村社区开创新局面。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了以建立农村民生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社区建设,5个县级市和吴中、相城2个区被民政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全市应建必建村100%建立了民生综合服务中心,累计投入约16亿元,农村社区平均用房面积为1227平方米。各地将民政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治安警务、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项目进驻到服务中心内,开展农技咨询和农资采购、农副产品销售、矛盾调解等服务项目,依托农村专业协会,推广先进农技、农产品信息,交流经营经验。力求做到“敞开一扇门,能办万家事”,全市90%以上的村民初步实现了日常生产、生活需求不出村。

    5.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通过选举、招聘和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强、干劲足的优秀人才被引进到社区工作队伍中来。不断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全市先后有20批次500名左右的市、区机关、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赴新加坡进行社区建设专题培训。各地各级开办了各种类型的社区工作者培训班,邀请社区建设专家、学者授课,有效提升了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2008年全市有1215人参加首届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有632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通过率达52%,为全国城市最高;2009年又有2050人报名参考,占全省三分之一。

二 当前城乡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就要从社区建设的“源头”上理顺关系、优化服务、完善政策、提高素质。从调查分析看,当前苏州城乡社区建设还有不少“软肋”、“短板”,影响制约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1.社区服务能力不强。一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大众化项目多,特色或个性化项目少,且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时间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亦不平衡。社区服务民心品牌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则相对匮乏。尽管城市社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但与居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尚有差距。比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还不够广、形式不够活、服务项目比较少。有的社区没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的虽然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但只是挂块牌,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农村社区虽然基础设施好,但也存在服务设施闲置、作用发挥不强、人气不旺的问题。还有,目前社区各类社会组织虽然数量不少,但真正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服务类、慈善救助类、社区维权类的比例不高。

    2.保障机制不健全。实现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关键靠政策机制作保障。尤其是长效管理、投入和配套政策机制还有缺陷和不足,既有“空白点”,也有滞后和不落实的现象。比如,社区财政投入机制,市本级只是按“以奖代补”形式对社区建设进行补贴,没有建立政府引导、按比配备的投入机制。据了解,南京市已建立三级财政投入配比,社区建设呈现高投入、大提升的良性发展态势。近年来,苏州社区专职人员工资待遇虽按每年增加100元/月标准执行,但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2008年,三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平均收入只有1.5万—1.6万元,远低于南京(2.7万—3.5万元)、杭州(3万—6万元)、宁波(2.5万—4万元)等周边城市。又如,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配套政策,目前,苏州按每户0.2平方米标准配置,全市未达到和谐社区最低用房标准的有227个,占29.3%,不足200平方米的有57个,占7.2%。而省内南京、镇江、常州和周边杭州、宁波等城市社区配套用房标准在0.3—0.4平方米,最低建设标准达标率均在90%以上,苏州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已明显滞后。

    3.社区工作者专业素质偏低。目前社区工作人员主要由原居委会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经历偏单、技能偏窄、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全市1.6万余名社区工作者中,大专以上只占21.73%,平均年龄44岁。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人才、更难以留住人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更是匮乏。

    4.社区行政负担过多。毋庸置疑,政府是社区管理主体,但居(村)委会不是政府派出机构和附属单位,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政府管理社区主要体现在宏观规划、规范引导、财力支撑、动员参与等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层面。但现实情况是:行政干预多,社区负担重,会议多、检查多、考评多、台账多、盖章多等“五多”现象带有普遍性。据调查,1个城市社区平均每月要参加街道以上召开的各类会议20多次,最多时30—40次,使社区工作人员应接不暇。2008年,全年社区各类创建达标考评超过20项,涉及20多个政府部门,每个社区平均每月要接待5—6批检查。为应对检查、考评,各社区都设置了名目繁多的资料台账,最多的1个社区达197本。还有一些政府机关部门,把本属于自己管理事务下放到社区,由社区代替履行职能,导致社区盖章证明现象“泛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需社区盖章证明的项目多达25类之多,加重了社区行政事务负担。

三 强化政府主导,加快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步伐

    党的十七大把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作为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郑重地摆在了全党面前,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党的十七大和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对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研究和创新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原则。

    建设和谐社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把这个系统看成由社区内和社区外两部分组成的话,首先在社区内,社区自身的力量要发挥出来,这包括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自治组织要发挥主体作用;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组织要发挥参与作用;社区单位、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居民都要有主人翁精神,积极贡献力量。只有把社区内的各种力量都激发出来、凝聚起来,共同围绕和谐这个目标,建设和谐社区才有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现有的社会制度框架下,社区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的重要基础,承担着协助党和政府工作的大量事务。因此,建设和谐社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当前,着重要在四个方面谋创新、求突破。

    1.进一步优化体制,提升和谐社区建设组织水平。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日益彰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党的执政根基在社区,社会和谐基础在社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期盼在社区。社区建设是党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政权建设的基础所在。各级党政领导务必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站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城乡一体和谐社区建设领导体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举措,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制约社区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二是以规划统领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发展。首先,要将建设和谐社区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相一致;其次,要将建设和谐社区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充分考虑社区建设内涵广泛的特点,综合考虑并统筹安排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社区商业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使各种设施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生活。同时,要注重把城市社区建设理念、功能、服务等有益经验吸收和运用到农村社区建设中去,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三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为社区减负。进一步完善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凡需进入社区的条线工作,必须经过市(区、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审核批准,并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要求,为社区新一轮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提高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上,进一步依托社区工作站,整合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社区的工作结构,整合党委政府、条线部门延伸到社区的人、财、物资源,完善社区服务设施、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居民群众。

    2.进一步贴近民意,坚持和谐社区建设民本宗旨。社区是民意集中之地。加快和谐社区建设,必须深入了解民意,坚持民本宗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一是要畅通民意反馈渠道。通过推行民情恳谈会、民意听证会、民主测评会、民事协调会、覆盖城乡的“民声110”和各类维权服务热线,以及开辟领导信箱和公众网上邮箱等途径,实时掌握民情动态,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倾听群众呼声。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和落实联系点制度,真知、亲知、深知群众疾苦,千方百计做好排忧解难工作。三是要积极运用调研成果推动社区建设。坚持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对困扰和制约社区建设的重难点问题,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途径,探讨克服和解决的办法,促进攻坚克难取得实效。四是要建立城乡社区建设专家队伍。各地通过聘请社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建立集培训、实践、科研为一体的社区建设“智囊团”,切实加大社区建设重点课题研究力度,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献计献策,为推动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

    3.进一步整合资源,丰富和谐社区建设内涵。居民是社区的主体,社区建设好不好,广大居民最有发言权。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并进一步整合资源,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引导居民参与。大力倡导和推行“居民是社区建设主人”的理念。社区是居民的聚集地,每个居民都是社区建设的主人。社区成员包括社区管理者、社区贡献者、社区活动者和社区受助者四类,要动员和组织全体社区成员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以此强化居民主人翁意识,充分行使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权利,激发对国家、集体、社区的热爱。二是引导驻区单位参与。充分挖掘和发挥社区共建共驻单位优势,广泛参与社区服务。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社区共建共驻单位越来越多,可开发利用的资源潜力也越来越大。为此,要注重引导、鼓励和促使共建共驻单位向社区开放资源,广泛参与社区服务。要建立和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服务社区制度,切实把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当作自己的“责任田”。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要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政府购买、以奖代补、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引导、扶持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便民利民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群众最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社区服务需求。

    4.进一步创新机制,激发和谐社区建设活力。创新发展机制,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达到的目标之一,也是检验和衡量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从社区建设宏观层面上看,要抓紧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一是考核评价机制。调整各地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坚持把社区群众需要不需要、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社区绩效的“硬杠杠”,使创建考评体系更加完善。当前,要精简、整合和优化对社区的创建达标项目,从实际出发,减少形式主义,取消市、区级和各部门自行开展的各项创建达标活动,从根本上为社区松绑。二是财政保障机制。借鉴兄弟城市做法,结合苏州实际,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由市、区(市)、街道(镇)三级财政配套,确保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和工作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重点加大对社区组织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活动场所的投入,对开展社区各种公共服务的投入,对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投入等。当前尤其要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并逐步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城镇企业职工或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投入有保障,和谐社区建设才能上水平。三是政策扶持机制。要制定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共建机制、志愿机制作用的政策,比如,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托幼养老、健康护理、技能培训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社区服务,更好地满足居民不同层次需要。政府要从大包大揽一切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干政府应当干的事。四是培训激励机制。将全市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干部培训体系,依托党校或专业院校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基层优秀社区工作者,不断调动和激发社区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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