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8年9月省委、省政府批准苏州作为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全市上下万众一心,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特别是23个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紧紧围绕“一年一个样、三年像个样”的目标,先行先试,锐意改革,已呈现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喜人局面。
一 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践成效
1.坚持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目标定位更加明确。及时制订了三年实施计划,明确提出了到2012年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目标:农村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5万元,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5倍、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在2007年突破300万元基础上,达到450万元;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高效农业面积占种养面积(不含粮油作物)比重达60%,高效农业种养面积中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的占1/3;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基本并轨,城乡社会管理体系及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到2010年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3%,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
2.坚持“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思路理念更加清晰。坚持以新型工业化推动农村产业新发展,以城市化提升农村建设新形态,以经济国际化塑造农村发展新理念,促进“三化”向更高水平、更新层次、更宽领域发展,努力实现城乡之间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空间形态合理布局。据近4年统计,全市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达193亿元,新建扩建农民集中居住点900余个,新建扩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13个,累计已创建命名的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358个,正在申报创建的市级示范村119个。2009年以来,全市正在加快建设吴中太湖半岛、苏州西部生态城、太仓浏河陆渡、吴江同里、张家港常阴沙、昆山海峡两岸、常熟尚湖、相城阳澄湖等14个万亩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64个千亩以上示范园区,并已建成高效农业163.2万亩,设施农业31.7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基地15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3.坚持构建富民强村长效机制,发展导向更加科学。始终把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发展经济与富民强村同步提升,加快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目前,已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发证工作,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超过665亿元,村级集体总资产超过303亿元,2008年村均收入超过339万元,近90个村超过1000万元,张家港永联村、长山村,相城渭西村、灵峰村、采莲村和吴江盛泽渔业村的村级可支配收入超3000万元,2009年全市村均收入预计增长10%以上。全市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累计达到2821家,持有各类股份的农户占到90%以上。预计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3万元,连续7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已由2005年不足5%提高到目前的30%以上,农民走上了“家家有资本、户户成股东”的新的共同富裕之路。
4.坚持完善政策制度框架,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构建政策制度框架,在近几年相继出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加快富民强村、发展现代农业等政策意见的基础上,努力谋求整体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动力。2009年以来,制定出台了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三年实施计划、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并基本形成了鼓励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等实施意见,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投融资制度、金融制度、股份合作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政策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健全,已呈现出整体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域和规模继续扩大,已形成国险、省险、市险、地险四级农业保险体系,累计投保农户210万多户次,承保风险近50亿元。农业担保带动效应日益放大,累计担保金额近40亿元。2009年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取得新突破,17家试点方案获批,其中13家已挂牌营业。
5.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有机结合,改革实践更加深入。为确保综合配套改革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年初确定了昆山花桥、吴中木渎、相城渭塘等23个先导区,重点探索“三置换”和“三集中”改革,鼓励农户将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城镇住房,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通过改革引导农民实现换股、换保、换房进城进镇,促进农民身份转变,取得了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成效。目前,23个先导区按照“一年一个样、三年像个样”的目标,已全部制定完成《三年实施计划》,有17个先导区完成了镇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年内投资65.43亿元启动建设集中居住区住房面积365万平方米,已进入集中居住区的农户9949户;投资12.37亿元,启动建设现代农业园区面积6.69万亩;完成农保转城保的劳动力为69165人。全市已有75%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有54%的承包耕地实现了规模经营,有35万户农户迁入了规划集中的居住区。与此同时,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设计和系统安排,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建设。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投入农村绿化资金36亿元,新增林地绿地12.2万亩,陆地森林覆盖率达22%,建成太湖、尚湖、昆承湖、金仓湖、莲花池、滨江公园、长漾、葫芦岛、相城花卉植物园等一批生态绿(湿)地。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加快推进农保向城保并轨步伐,农村劳动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5万人,其中参加城保已达118万人,老年农民社会养老补贴覆盖率达99.5%。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以上,人均基金314元,昆山、吴中、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市(区)基本实现了农民持医保卡就诊看病。全市有近85%的村建成了集行政办事、商贸超市、社区卫生、警务治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党员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6.坚持形成整体推进合力,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市、各市(区)、先导区三级全面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市级机关各部门与23个先导区的挂钩联系制度,形成了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和各市(区)都成立了改革试点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集中办公制度,强化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在改革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建设,优化镇村两级班子结构,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 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对策措施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注重科学规划,在优化空间布局上确立新的理念。坚持把规划放在龙头地位,按照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推进重大专项规划向农村延伸。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强化片区规划理念,打破行政界限,推进“三个集中”,优化开发格局,形成全市统一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城乡建设新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按照“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园区更像园区”的发展思路,在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全市城镇总体规划。以县域为单位搞好统筹,盘活土地存量,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确定分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化城镇、村镇在空间、产业、人口等方面的布局,统筹各项建设,构建市、县(市)、镇、村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在尊重农民意愿、尊重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风土民情和地形地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着力提高“三个集中”的推进水平。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分工合作、职责明确”的规划管理体系。健全镇级规划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职能,解决镇村规划缺位、滞后和虚化问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要注重展示吴文化、水文化的传统风貌和深厚底蕴,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充分展现江南水乡的地方特色。切实加强对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适度进行旅游开发。
2.注重改革创新,在完善政策制度上谋求新的突破。积极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明晰农民依法拥有的集体产权,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农民带股、带保、带房或产权流转后进城进镇,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换。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效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和资金的平衡。合理配置土地置换形成的增量土地,探索建立土地资源增值收益共享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获得长期收益。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权益。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加快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保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巩固发展农业担保,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探索发展村镇银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研究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规模经营补贴和生态补偿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林地、林木以均股、均利方式落实到农户。加快综合配套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在已经出台就业与社会保障、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政策的基础上,要尽快制定出台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进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和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配套政策。同时,要在财政分配体制、土地增减挂钩制度、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领域做深入研究和大胆突破,拿出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方案,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注重功能定位,在发展农业发展上实现新的跨越。坚持现代农业“生态、生产、生活”的功能定位,持之以恒地把优质粮油、花卉园艺、特种水产、生态林地为主导的“四个百万亩”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落到实处,发挥农业保供增收、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综合效益,充分体现江南水乡田园风光特色。加快农业土地股份合作改革,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着力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快“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向二、三产业拓展延伸、融合发展。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每个市、区力争培育1—2个带动强、效益高、产值超1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批亩均效益达到5000元以上的高效农业示范区。加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田容田貌综合整治和土地复垦整理。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水稻种植机械化力争达到65%以上。积极借鉴日本农协、中国台湾农会的先进经验,强化现代营销理念,积极从单纯重视生产向既重视生产又重视现代营销转变,通过向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拓展延伸,拉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附加值。充分利用大闸蟹、碧螺春、水八仙等名特优农产品众多的独特优势,积极培育优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不断提高“苏字号”精品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推动苏州农业在组织方式、形态布局、综合效益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的跨越。
4.注重转变方式,在推进富民强村上构建新的机制。坚持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实行就业、创业、产业、物业并举,多渠道挖掘农民增收潜力,进一步拓展生产性收入,完善政策性收入,提高工资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和支持农村合作组织有效参与城市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发展模式,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学支配资产收益用于发展再生产、股份分红和管理费用的比例,构筑农民与集体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股份合作经济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实现形式,股份合作成为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股份分红成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基本途径,力争通过2—3年努力,使农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提高到40%以上。
5.注重统筹兼顾,在公共服务均等上取得新的进展。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城乡公共资源,统筹城乡服务管理,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卫生、文化、社会治安等资源的共享机制,促进城乡公共事业均等化发展。坚持把集行政办事、商贸超市、社区卫生、警务治安、社区服务、党员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区资源,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教育功能,引导农民改变传统意识与观念,学习、掌握现代生产技术、营销理念,适应现代生活节奏、生活方式。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群众参与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加快“绿色苏州”建设步伐,着力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视和加强撤并乡镇的资源整合、环境治理、改造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城乡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财政、税收、规费减免和用地用电优惠、税费地方留成等额奖励以及“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支持。继续加大农村电网规划、建设和投资力度,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享受用电优惠政策。加大农村卫生保洁和环保力度,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
6.注重生态建设,在城乡环境面貌上力求新的改善。围绕建设“最佳宜居城市”,切实保护好生态公益林、湿地、水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构筑多层次、多功能、城乡一体的森林绿化生态网络系统。做好“水文章”,在重视太湖、阳澄湖等大水面保护利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城乡水系沟通,实施畅流工程,努力营造“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四位一体新格局。做好“山文章”,加快山体宕口恢复建设工作,加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保护山区自然生态环境。做好“绿文章”,以“四沿(沿路、沿水、沿村、沿城镇)三区(绿色基地、绿色通道、绿色家园)两点(单位、庭院)一片(生态片林)”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绿化建设,使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7.注重整体推进,在健全管理体制上形成新的格局。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城乡领导体制的一体化。开展城镇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城镇、中心镇探索“区镇合一”行政管理体制,赋予其更多的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督促检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把农村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认真研究、科学界定村规模与定工干部的恰当比例,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管理社会事务、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要研究农民集中居住后形成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理顺新型社区与原有行政村及经济组织关系,探索完善新型社区服务功能。要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多理解、多关心、多支持,在抓落实上下工夫,在抓落实上作表率,在抓落实中创实绩,全力以赴把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