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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设风险投资基地研究
年份:2008 
作者:张 旗

  如果把创新企业比作“千里马”,则可把风险投资比作“伯乐”,正如韩愈所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苏州风险投资的注册资本金位居全国前列,占GDP比重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运作和产出的差距仍然非常明显。一旦苏州建成风险投资基地,则可激发创新创业企业百舸争流、万马奔腾,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融资难题亦可刃而解。

  一 风险投资基地形成机理及意义

  风险投资基地作为一个新兴名词尚无定论,我们认为,风险投资基地指的是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存在着一群与风险投资活动相关的企业和关联机构,它们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形成风险投资及相关行业的集聚行为。

  1.风险投资基地的组成要素

  我们认为,风险投资基地主要由资金供给方、基金管理机构、资金需求方、中介机构以及政府环境所构成,相互关系见图1所示。具体而言,资金供给方主要是向风险投资基金注资的出资方,是风险投资活动的资金来源;风险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指的是由资金供给方委托管理投资活动的专业管理团队,即为代理方;资金需求方则是风险投资活动的对象;中介机构在风险投资基地中主要承担信息的提供和处理;政府则是风险投资社会环境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孕育者。

 2.风险投资基地形成的主导因素

  风险投资基地的形成主要有产业关联、资源共享、知识密集以及外力驱动等因素。产业关联型是指由生产的纵向和横向关联形成的风投和创业企业集群模式。这种类型既有生产同类产品或处于相同生产阶段的同产业企业,又有直接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生产互补品、配套品或具有专业化服务性的辅助企业。资源共享型是指企业受益于某一区域特有的公共资源而形成的风投和创业企业集群模式。这类共享资源主要包括要素供应体系、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等。知识密集型是指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形成的具有科技含量较高的风险企业集群模式。美国的硅谷就是杰出代表。外力驱动型是指在外生环境驱动下形成的风险企业集群模式。世界上的绝大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区的风投和创业企业集群起初并不是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形成的,而是政府优惠政策和行政部署的驱动起了很大作用。

  3.风险投资基地形成的意义

  从发展经­验来看,风险投资基地的发展对于加速技术创新、促进创业、扩大就业、创造宏观经­济价值效应等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风险投资基地促进了风险投资活动的高度集中,使其与高科技产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大大促进了技术创新和专利发明,将小型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大企业R&D、基础研究相结合,激发了技术创新潮流的形成。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基地的建设带动了一批与此相关的产业发展,从而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也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对于苏州而言,风险投资基地的形成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壮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助于集聚生产要素,促进产业升级,实现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更多地吸纳社会就业;有助于促进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经­济综合竞争能力。

  4.建设风险投资基地的挑战

  从出资行为来看,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资,而我们目前的风险投资更多是由政府出资推动,从而带动社会资金。由于我国金融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环境仍然不够成熟,经­济社会的风险承受能力普遍较低,公开募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高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中,必然会给我国的金融监管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的管理成本。而由国家出资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组织模式从一定程度上也为给我国的金融体制创新带来新的课题。一方面,风险投资活动从其经­济运转方式来看应该将其归结为金融投资活动,然而在我国并没有明确地将风险投资纳入金融管理范畴;另一方面,风险投资的根本在于获得投资收益后实现市场退出,会给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提出新的考验。

  二 苏州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苏州的风险投资起步于2002年,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在风险投资者主体、行业和区域结构等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征,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1.风险投资规模及分布

  目前,全市范围内从事风险投资机构的数量难以准确统计,加入苏州创业投资会的会员有30家,市级2家,工业园区17家,高新区7家,昆山2家,吴中区2家,相对集中在苏州市辖区。到2007年底,在苏省发改委备案的苏州风险投资机构共有14家,资本总额达到50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0亿元,其中国有控股的11家,民营的3家。另据估计,全市创业投资募集管理资金已超百亿元,主要投资于软件、动漫、集成电路设计、通信、生物制药等高成长性行业。

  2.风险投资运作情况

  苏州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是在2000年设立的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投项目13项,包括两家已上市企业和一家即将在香港主板上市企业,投资收益丰厚。2001年园区设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79月改组设立苏州创投集团,注册资本30亿元,募集管理资金已达100亿元人民币,累计投资项目超过60个,投资金额超过30亿元,一跃成为全国知名创投机构。2003年设立的苏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每年获得财政科技经­20%注入,规模逐步扩大。同年,苏州国发集团联合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了苏州国发创新资本,市场化运作,投资收益潜力很大。

  3.风险投资发展的鼓励政策

  (1)国家鼓励政策

  2005年国家十部委联合下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投企业进行了明确的规范,2007年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江­苏省鼓励政策

  2006苏省出台《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企业若干政策》,规定风险投资公司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省、市、县建立创业风险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按不高于总收益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3)苏州市鼓励政策

  2002年出台《苏州市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凡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其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额占其已投资总额60%以上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20085月出台了《关于加快苏州市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对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余额超过净资产50%且其他投资资金余额未超过净资产30%的创投企业,也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4.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有风险投资公司数量少、规模小

  从调查情况来看,虽然近年来苏州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迅猛,但数量依然大大少于国内先进城市。全市除苏州创业投资集团已形成一定规模,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外,其他创投公司普遍较小。在投资项目上,多数风险投资公司只能投资需求不大、风险低的短平快项目。由于没有达到设计合理投资组合所必需的临界资金规模的要求,很难设计合理的投资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

  (2)风险投资扶持鼓励优惠政策不够完善

  尽管国家、省、市均有风险投资相关鼓励优惠政策出台,但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调、实施细则的制定、相关部门的执行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有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还难以操作。有些条件、门槛设置过高,实际操作困难,难以落实,我们调查的大部分风险投资企业目前还很难享受到优惠条件。

  (3)种子期项目投资力度较低

  从调研情况看,近80%的投资项目数处于扩张期和成长期,且成长期的项目数比例延续逐年增长趋势。虽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已经­掀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扶持种子期项目的浪潮,但是从目前的调研结果看,效果还没显现出来。由于风险资本投资阶段集中在后期,弱化了风险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的作用,降低了风险投资成为高新技术助推器的功能。

  (4)风险投资主体、组织形式单一

  在投资主体上,政府是风险投资主要推动力量,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领域中的主体地位还未确立。大型创投企业的组织形式基本上都是以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资金来源渠道的狭,导致风险投资的规模比较小,进而造成投资风险较难分散。加之各级政府出资的风险资金在投资设置了诸多限制,如地域限制要求为地方招商引资配套资金等等,其运作过程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

  (5)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十分紧缺

  从事风险投资事业的人才,不仅需要掌握金融领域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当熟悉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技术。投融资才能兼备的资本运营专家以及相关专业人才比较稀缺。

  三 国内外风险投资基地的比较借鉴

  从全球范围来看,每个风险投资基地都各有特色,无论是风险基金的起源、风险投资家的来源抑或是风险投资基地的运作模式都是各不相同的。

  1.国外主要风险投资基地的发展特点

  全球最有影响的风险投资基地主要有美国的硅谷和128号公路地区、英国的伦敦、日本的东京以及以色列的特à­维夫。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包括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及附属于工业、金融公司的风险投资公司等,但有限合伙制处于明显的主导地位,占比超过80%。其主要特征:一是组织化、机构化、专业化特征明显;二是实行委托——代理制管理模式;三是风险融资市场化所导致的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极大地支持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英国主要采取的是金融机构附属风险投资公司与产业附属公司并重的混合模式。“大企业联合”组织模式较为普遍;风险投资公司的独立性较强;基地外延性较强,主张泛欧型的风险投资机构。日本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以附属于金融机构为主,主要投向大企业,对新兴企业投资较少;融资为主,疏于全方位辅导。以色列主要采取技术孵化器与传统的风险投资模式有机结合的模式:高科技企业的早期发展阶段由技术孵化器支持,成长发展阶段由传统风险投资支持。

  2.国内主要风险投资基地的发展状况

  严格来说,国内并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基地。就构成风险投资基地的软件、硬件以及宏观环境来讲,比较突出的有北京、上海、深圳和天津等城市。北京地区风险投资行业发展始于1985年,经­20多年的发展,风险投资基地建设已经­粗具雏形。就区域经­济而言,北京金融中心、知识密集和丰富的高科技产业为风险投资基地建设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龙头,一直都是国内外风险投资的热点区域。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风险资本量,上海都走在全国的前列。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交通环境以及在法律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换、人才、信息沟通等软、硬件以及宏观环境上都为其风险投资基地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风险投资在深圳的发展成效显著,1994年,深圳便成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1997年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领导小组”,并成功争取国家批准深圳成为全国科技风险投资试点城市之一。随着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加上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预见深圳市的风险投资基地建设将步入稳步发展期。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批准设立全国性OTC市场,为风险投资基地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政策条件,国家发改委批准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基金改革,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企业迅速发展到100余家。

  3.苏州风险投资基地建设的有利条件

  截至2007年底,苏州的风险投资资本总量已占全市GDP总量的1%,已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虽然资本结构方面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领域中的主体地位尚未建立,但是仅就资本总量而言,已具备建设风险投资基地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在基金管理机构方面,苏州注重发挥外向性经­济优势,引入地区外以及境外的合作机构,尤其是以色列以及深圳、台湾地区的先进管理理念,有效地解决了起步晚、经­验不足的发展难题。最重要的是,苏州已经­初步形成了以IT产业和现代装备等为代表的新兴主导产业群体;以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新能源等为代表的前沿战略产业群体;以纺织、冶金、化工和农业等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群体,都给风险投资基地建设带来丰富的项目资源。虽然,苏州目前与风险投资相关的中介机构力量相对薄弱,但正在ó­来快速发展的新机遇。

  4.建设苏州风险投资基地的主要启示

  (1)增长极理论支持苏州应率先发展风险投资基地

  苏州建设风险投资基地的时机安排有两种选择:一是按照梯度转移理论,随着上海风险投资基地的成熟向苏州进行产业转移;二是遵增长极理论,率先在上海圈中发展风险投资基地。很明显,上海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建立成完整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基地,梯度转移理论在此时机并不成熟。增长极理论主张,把少数区位条件好的地区和少数条件好的产业培育成经­济增长极,通过增长极的极化和扩散效应,影响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应当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本辐射作用,与上海错位发展,依托产业优势,在苏州本土范围内寻找若干条件成熟的风险投资公司,将其培育成极点,带动周边其他与风险投资相关的公司,率先发展苏州风险投资基地。

  (2)苏州发展风险投资基地的依托

  首先,积极培育风险投资基地的极点,充分发挥极点的极化和扩散效应。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极化效应是主要的,当增长极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极化效应削弱,扩散效应加强且占主导地位。其次,运用政府干预的手段,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集中有限资源进行重点建设,或给予优惠政策,培养地区增长极等。针对苏州目前现状,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集中财力,选择培育若干条件较好的风险投资公司,进而牵动整个风险投资基地的发展。最后,有针对性在极点的扩散效应下建立新型主导、战略前沿和传统优势三类产业基金,使风险投资基地建设与产业自主创新、结构升级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推动苏州经­济的全面发展。

  (3)苏州发展风险投资基地的路径

  资金来源上以财政拨款为发端,逐步向财政拨款的政策性风险投资资金为主、民间的商业性风险投资资金为辅转变,然后再逐步向民间的商业性风险投资资金为主、财政拨款的政策性风险投资资金为辅转变;投资行为上从政府指导向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相结合转变,实现风险投资的市场化运作和产业扶持相结合;风险投资的运作以投资高新技术领域及企业的种子、创业和扩张期为主,积极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并实行监督、建立分步到位的退出机制;政府角色从风险投资的直接参与者逐步向良好环境的培育者和监督者转变。

  四 推进苏州风险投资基地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风险投资正在推动产业创新发生深刻变化,苏州如果步伐稍慢,就可能失去先机,政府的适当引导是必不可少的。针对苏州实际,初步对策和建议是:

  1.制定苏州风险投资基地建设的战略规划

  (1)成立领导小组

  针对目前苏州政府缺少对风险投资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其投资的引导相对乏力的状况,建议政府尽快成立建设风险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承担统计、规划、指导等职能。

  (2)确定发展规划

  制定切合苏州实际的两步走风险投资战略规划,力争到2010年风险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在2007年的基础上·­一番(三年加倍发展计划),形成三个以上龙头企业和风险资本集聚效应;到2015年建成与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地位相匹配、国内一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风险投资基地。

  (3)争取上级支持

  在推进规划实施的同时,可向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争取在苏州设立国家级风险投资基地。密切关注国家对风险投资工作的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的试点或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重点支持等项目,充分利用好有关的扶持政策。

  (4)扩大苏州影响

  定期召开全国性风险投资论坛、展会,开办类似“赢在苏州”之类鼓励创业和投资的活动。为苏州中小创新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的同时,吸引域外风险投资机构了解、关注苏州,营造风险投资基地的氛围。

  2.修订、出台落实风险投资的鼓励政策

  (1)完善已有政策

  建议针对国家税收制度改革、高新企业认定等政策变化,及时完善修订地方政策。对20085月份下发的《关于加快苏州市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办法,要尽快落到实处。

  (2)落实国家、省政策

  最近国家、省为鼓励创业投资,不断地有税收优惠等政策出台。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能优化、简化程序,为创业投资企业争取政策优惠提供便利和辅导服务,及时落实兑现国家的政策。

  (3)制定配套政策

  财政、税务、科技等相关部门尽快跟进国家、省鼓励政策,制定本市实施意见和细则。

  (4)改进监管方式

  金融风暴对各类金融投资活动都是一种警示,要加强与创投活动相关的金融监管。另外,要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一方面要制定针对国有创投公司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要积极为创投资本的顺利退出提供方便。

  3.政府出资扩大创业投资基金

  (1)充分发挥政府母基金的引导放大效应

  2008年苏州出台的《关于加快苏州市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提出“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市本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应尽快启动母基金,辅以存量调整手段,重点扶持苏州创投、科技创投和国发创投等龙头企业(集团)发展。在母基金的带动下,通过社会募集引导其他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资本的放大效应。

  (2)发展创投子基金

  为构建完善融资链条,在设立风险投资母基金的同时,可根据产业集聚和行政区域的不同,一方面,由市政府、区(县级市)政府和企业共同组建若干个鼓励产业发展基金,对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实施扶持;另一方面,通过与海内外创投机构合资合作,形成新的市场化运作的创投机构。

  (3)推广创业园孵化器新模式

  鉴于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推行的国内首个源于以色列的“种子基金投资+导师制培育”的模式效果良好,可在苏州15个创业园内移植推广。

  4.培育和引进风险投资机构

  (1)对风投项目扶持

  探索对创投项目的扶持办法,对于符合苏州产业导向的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跟投或实行2%左右的风险补偿(国家和省分别为5%3%)。

  (2)给予开办补贴

  对在苏州新设且有一定资质的创业投资公司给予开办费、场租费补贴。

  (3)培养和引进风险投资人才

  建议政府对各风险投资公司培养和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管理和技术人才给予激励。诸如,可以申报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放宽公积金上限、国资公司制定适量跟投制度等。

  (4)大力吸引境外创投公司

  由于外商对苏州投资规模巨大,外资在风险投资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此,建议对境外的风险投资企业在苏投资给予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并在外汇管理手续方面等提供优质服务。

  5.改进高科技和服务业等产业的扶持办法

  (1)将一次性补贴改为投资

  改进财政对高科技和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的扶持办法,探索将财政性扶持资金委托给创投机构代为投资管理。这不仅加强了资金的监管,而且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吸收创业投资机构参与政策实施

  由于风险投资企业对新技术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前瞻性眼光,对市场有极强的嗅觉和产业行业经­验,因此,建议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认定审批中可吸收风险投资企业参与。

  (3)通过政府采购扶持创投参与的创新企业

  政府应鼓励风险投资企业投资预期良好的科技项目或者属于发展范围的初创科技企业,并规定政府采购优先选择有风险投资参与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6.优化风险投资发展环境

  建设风险投资基地要有优良的创业投资环境。

  (1)加强信息服务

  政府可在信息服务方面对风险投资企业适当倾斜,通过建设风险投资信息服务网络等手段,一方面为苏州高新技术产品提供技术信息、产品信息、投融资渠道和招商机会,另一方面为国内外的风险资本提供相对全面的投资信息,从而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建设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完善是苏州风险投资基地发展最主要的短板。为此,要加强资本市场服务,完善国有资产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提供平台,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尽早争取建设三板市场。

  (3)完善中介服务

  完备的中介服务机构能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咨询、监督、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服务于风险投资业务的中介机构给予创投机构类似的优惠政策。

  (4)完善诚信体系

  风险投资基地的建设需有信用体系的支撑,完善的诚信体系是风险投资成功发展的重要软环境。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5)倡导创新精神

  风险投资基地最大的优势应该定位于独到的文化氛围,开放、平等、自由的创新激励机制以及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极致发挥。为此,要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冒险、宽容失败、勇于创新和不断进取的精神。

  (课题组成员:张 旗 卢 宁 沈智清 嵇道连 谭 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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